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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200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9-07-07 09:41: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0954

 

关于公布广州市200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生办(中教科),各有关学校:

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2009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注:以下“八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区;“七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六区”指:荔湾、越秀、海珠、白云、黄埔、萝岗区;“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区)

一、提前批

面向八区和七区招生的华师附中、省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广大附中、铁一中学、协和中学等9所学校和广东华侨中学及区属的1中、3中、5中、南武中学、7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16中、47中、天河中学、65中、培英中学、86中、真光中学、玉岩中学等15所学校

高分优先投档线:69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50,择校、自筹经费班、民办630

二、第一至第四批面向三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一)第一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5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05,择校、民办585

(二)第二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05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568,择校、民办548

(三)第三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68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560,择校、民办540

(四)第四批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440

白云、天河、黄埔、南沙、萝岗区第13批次和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等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划定,并由我办统一公布(见附表)。

附件:2009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招生 最低控制线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徐志彪副市长、赵南先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市教育局。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7 月7 印发

附件:

2009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各

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高中公费 最低控制线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民办

天河区

690

650

630

650

581

561

581

560

540

 

 

 

440

560

白云区

690

650

630

650

601

581

601

555

520

555

500

440

500

黄埔区

690

650

630

650

575

555

575

520

520

 

 

 

520

南沙区

690

650

630

640

440

450

 

 

 

 

 

 

440

萝岗区

690

650

630

650

480

480

 

 

 

 

 

 

480

番禺区

702

681

600

600

518

450

518

450

440

 

 

 

450

花都区

677

646

570

646

520

450

520

460

440

 

 

 

460

增城市

674

644

651

644

537

517

537

480

460

480

450

440

450

从化市

651

629

540

623

533

513

533

470

450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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