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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0-07-02 09:19: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1078

关于公布广州市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招办),各有关学校:

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2010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注:以下“八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区;“七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区)

一、提前批

面向八区和七区招生的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广东华侨中学、协和中学等10所学校和区属的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等16所学校。

高分优先投档线:69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50,择校、自筹经费班、民办630

二、第一至第四批面向三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一)第一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5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05,择校、民办585

(二)第二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05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560,择校、民办540

(三)第三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6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520

(四)第四批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440

白云、天河、黄埔、南沙、萝岗区第13批次和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等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划定,并由我办统一公布(见附件)。

附件:2010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 七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

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高中公费 最低控制线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优先

公费

择、民

民办

天河区

690

650

630

650

580

560

580

569

549

 

 

 

440

569

白云区

690

650

630

610

580

550

560

535

520

520

480

440

480

黄埔区

690

650

630

620

570

550

570

480

460

 

 

 

480

南沙区

690

650

630

650

560

560

520

460

460

 

 

 

460

萝岗区

690

650

630

650

510

510

 

 

 

 

 

 

510

番禺区

700

640

600

600

520

455

520

455

445

 

 

 

455

花都区

680

640

600

600

520

480

520

440

440

 

 

 

440

增城市

674

640

670

640

537

517

537

490

480

490

450

440

450

从化市

651

629

592

623

551

535

533

470

473

 

 

 

470

 

 

 

 

 

 

主题词普通高中 招生 最低控制线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市教育局。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7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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