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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3-07-05 01:28: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

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最低

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招办),各有关学校:

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将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74日 


附件

201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优先

公费

择校
民办

优先

公费

择校
民办

优先

公费

择校
民办

优先

公费

择校
民办

老三区

702

645

635

645

610

595

610

595

550

520

--

465

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分段投档。

天河区

645

607

580

607

592

550

--

白云区

625

545

540

550

485

485

--

黄埔区

625

568

558

550

513

505

--

番禺区

630

530

520

550

485

485

--

花都区

620

530

520

550

485

485

--

南沙区

630

530

520

550

485

485

--

萝岗区

625

530

520

--

--

--

--

增城市

625

550

525

550

490

490

465

从化市

610

540

530

550

480

480

--

 

注:“老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三区。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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