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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4-03-12 04:11: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为确保学业考试的组织及下阶段升学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填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须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并参加我市学业考试: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的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生。

(四)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参加基本信息填报和我市学业考试。

二、基本信息填报时间及办法

(一)我市学籍应届生于317日至20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于321日至24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港澳台及国外来穗生于32124日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于321日至24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基本信息填报流程

我市学业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填报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招服务平台”),按以下流程统一进行。

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各报名点须根据考生类别收集并认真核验相关的证明材料,对符合学业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为流水号。初始密码由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号即为考生参加学业考试的考号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的报名号。

(二)组织考生拍摄电子相片。

我市应届生由学校安排经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统一拍摄电子相片,往届生、外地返穗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在报名期间凭考生号到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拍摄电子相片(见附件2)。

所有考生均须拍摄电子相片方能填报基本信息。

(三)网上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招服务平台”,在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按以下步骤完成网上填报:

1.核对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电子相片等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个人信息;发现有误的,考生应及时与报名点联系更正。

2.填写考生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及家庭成员信息等资料。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还可根据本人健康状况提出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申请。医务审核不通过且需要重报的考生,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中教科)提出书面重报申请,并同时重新上网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1432417:3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其报考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后修改报名信息,并需再次进行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除用于接收免费短信的手机号码外,其他报名信息只可查询、不能再作修改。

(四)提交体育考试医务审核材料。

网上填报时申请了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交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名的考前医务审核申请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未按时提供医务审核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和后续升学报名并参加学业考试,方可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二)户口簿户籍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换取新的身份证并到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采集点重新采集。

(三)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各类升学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将安排在4月下旬考生升学报名时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报名点,并做好基本信息填报的宣传发动和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阻止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二)各报名点要做好基本信息填报的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填报各项基本信息,并在截止时间前对基本信息进行确认。要有计划地在校内开放计算机实验室,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填报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的情况下替代考生填报基本信息。

(三)各初中毕业学校必须在基本信息填报开始前一周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生学籍信息异动、修改和核准等工作,对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逐一进行核验,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学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以考生身份证信息为准,并由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更改学籍信息的相应内容。

(四)各报名点须认真核验考生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审核其报名资格。经核验后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或区招考办(中教科)印章,并存档备查,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

(五)各报名点要通过中招服务平台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考生在报名期间无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可先凭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报名。同时要求考生尽快申领或补办身份证,并最迟于2014516日前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

(六)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和初中学校要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四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410号)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考生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审核结果将以免费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由各初中学校(报名点)打印并公示一周。

做好我市学业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是顺利完成升学报名工作和学业考试考务组织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要严把报考资格审查关,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严重违反招生考试政策和纪律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基本信息采集表

2.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3.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咨询电话

4.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穗招考办〔2014〕50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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