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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宣传彩页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4-03-26 06:18: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

2014《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报考指南》宣传彩页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宣传工作,满足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和广大考生、家长的要求,使广大考生、家长全面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和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及招生计划,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考志愿,实现考生合理分流。我办决定继续编印《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免费发放给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指南》将继续刊登高中阶段学校宣传彩页,现就宣传彩页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彩页征集对象

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在我市具有招生计划的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均可申请。

二、宣传彩页内容要求

为保证招生考试宣传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宣传彩页的内容须真实、准确,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不得含有容易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的内容。各学校对本学校所刊登的宣传彩页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宣传彩页征集办法

需在《报考指南》中刊登宣传彩页的招生学校,请于2014326日至418日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准确填写宣传彩页备案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附上招生宣传彩页清样,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一份交主管单位存档备查、两份交我办中考科。

民办学校(不含市属民办技工学校和省属民办学校)宣传彩页审核备案工作由广州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3892034538920346)。请按照协会的规定完成宣传彩页备案程序,备案后请交两份备案材料至我办中考科。

(二)认真填写宣传彩页版面申请(竞投)表(附件2),连同宣传彩页清样及设计稿件(刻录光盘)交我办中考科。

四、宣传彩页的制作要求

宣传彩页刊登学校须按以下格式之一完成制作:

(一)用coreldraw(14.0及以下版本)制作的源文件。

(二)用photoshop制作的不合成psd文件的源文件。

制成面积:高260mm、宽185mm,彩页的四周在制成面积的基础上再各加3mm的出血位,以满足印刷工艺的要求。

五、宣传彩页的印制费

宣传彩页刊登学校须及时派专人在我办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校对彩页清样并按标准缴交印刷费,有关事项由我办另行通知。

 

附件:1.《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宣传彩页备案表

2.《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宣传彩页版面申请(竞投)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324      

 

(联系人:陈淑贞,联系电话:839068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穗招考办〔2014〕64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宣传彩页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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