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2020年广州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下简称“指标到校”)的相关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指标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报考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初中应届毕业生;(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三)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其中,户籍迁入我市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以6月5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各初中学校须在6月5日前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核—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根据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8日-12日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广州招考网同步进行公示。6月16日前完成指标生报考资格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
二、做好指标计划申报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指标到校的招生学校为广州市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性普通高中”)。2020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其中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部分指标计划直接分配到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成立教育集团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市属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须经市教育局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区属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以区教育局发文为依据,省属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核心学校的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以省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文件为依据。
各示范性普通高中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本校招生计划,有多个校区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区分别申报。指标计划安排在提前批,由系统按学校(校区)招生总计划50%的比例自动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三、做好指标计划分配工作
(一)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的指标考生数30:1的比例,确定直接分配给集团内相关初中的指标计划数,由系统按规则自动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剔除面向集团直接分配的指标计划后,剩余指标计划则面向全市或本区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标计划与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指标计划分配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全程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广州招考网公布分配结果。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分配指标计划。
1.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分配。
(1)计算各区、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数。
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逐一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区,再以区为单位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然后根据各送生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计算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数。
(2)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
①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下文所有随机号码均采用此函数产生,事先无法预知,也跟产生的顺序无关),对各区分得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每个指标计划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
②对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每个指标计划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
③各区对分得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
④各区对送生学校可分得的指标计划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
⑤将各区分得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排位序号与区内送生学校可分得指标计划的排位序号按数值相等原则一一对应,即完成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分配。
2.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分配。
(1)计算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数。
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送生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计算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本区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数。
(2)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分配办法同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分配。
四、做好指标到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指标计划的招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先进行指标计划投档录取,再进行统一招生计划投档录取。指标计划招生设3个指标到校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志愿。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指标计划报考和录取不受是否跨区影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在其他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指标计划投档录取规则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投档录取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位规则等。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优先录取(下同)。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录取分数以送生学校为单位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将招生政策、工作日程、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等信息准确、全面地传达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解疑释惑,确保今年指标到校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教育集团信息统计表
2.2020年指标到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