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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中考报名问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0-04-30 16:07:45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报名办法

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0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二、高中或中职在校生能报名参加中考吗?

答:不能。    

三、中考报名时间、各类考生的报名点是什么?

考生类别

报名时间

报名点

所需材料

我市学籍应届生

5月8日8:30至13日17:30

学籍学校

身份证、户口簿

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户籍所在区招考办

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

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

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

居住所在区招考办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

四、考生如何报名?

答:(一)我市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外地返穗生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登录”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网页指引)。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无须上传报名材料,系统通过学籍和户籍数据自动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予以派发考生号。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二)已于初三上学期采集身份证、领取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已返校尚未采集身份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可网上申请考生号外,也可直接提交身份证给学校审核后读证派号。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到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领取考生号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以及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五、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等原因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各类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生成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流程是什么?

答:(一)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二)申报各类资格的考生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三)考生交纳报名费给报名点。

七、网上报名有哪些步骤?

答:考生凭网上申请或报名点现场分配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一)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二)填写个人资料。(三)资格申报。包括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非户籍生升学资格(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宏志生、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申报。(四)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20年5月13日17:30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

八、体育考试项目需要申报吗?

答:今年报名期间考生暂不需填报体育考试项目,体育考试有关安排将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应文件执行,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生照片上传有何要求?

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方便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可自行前往指定相馆拍摄照片(问答四十四),或自行拍摄符合规格的照片并在中考服务平台上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拍摄照片。

十、户籍信息在报名后发生变更,如何更改?

答: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尽快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交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不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

十一、学籍信息有误如何更改?

答: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籍号、“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学籍”及“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等基本信息均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如有误,考生可联系初中学校,提交相关学籍材料报各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更改,再报区招考办处理。

十二、报名信息确认后,还可取消确认修改吗?

答: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十三、今年网上申请考生号不需要读取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了可以不重办吗?

答:中考各项考试需凭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考生须尽快换领新证。


报考范围

十四、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全市11区

全市11区

1.省、市属普通高中(注1);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注2);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政策性照顾学生(含往届)

---

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注3)

---

1.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户籍生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往届生

---

全市11区

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注: 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具体学校名单以《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十五、各类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的报考范围有何不同?

答:(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见问答二十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二)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学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三)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十六、广州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往届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往届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十七、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经审核批准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资格申请

十八、哪些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凡欲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宏志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资格申报栏目申报相应资格,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供报名点核验。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见问答二十六。

(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无须提交材料,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数据交换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跨区生:无须提交材料,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四)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见问答二十七。

(五)宏志生:见问答三十八。

(六)体育、艺术特长生:见问答四十。

十九、哪些考生需要进行监护人身份核验?

答: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需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

二十、具备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答:2020年我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将5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下同)。具有我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二十一、民办初中能否参与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分配?

答:可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规定,指标到校的送生学校为全市11个区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二十二、指标生报考资格,需要考生在网上申报吗?

答:不需要。指标生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系统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考生可直接向初中学校反映。

二十三、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生,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例如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可选择按学籍区即越秀区报考,或选择按户籍区即从化区报考,选择按户籍从化区报考即为跨区生。欲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跨区生资格,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二十四、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公办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吗?

答:不能。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二十五、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系统会自动设定升学范围为户籍所在区,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办理。

二十六、符合哪些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属政策性照顾学生。其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

 

考生类型

材料指引


考生父母

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

《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双方的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病历或残疾证等(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丧失监护子女能力),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双方的有效工作证件、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有效劳动合同、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由市来穗人员管理局共享信息进行审核)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有效劳动合同、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由社保部门共享信息进行审核)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在穗房产证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等相应材料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博士毕业证书以及相关引进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相应材料

“优粤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广州市人才绿卡》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国外永久居留证件、护照、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台胞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外交护照等(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注:1.上述有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规定,以《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消〔2020〕8号)为准。

2.上述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准。

3.上述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子女的规定,以《关于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通﹝2019〕42号)为准。

4.以上各项材料或证件须提交原件核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及父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5.其他特殊情况由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二十七、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

答: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照顾等级

照顾类型

材料指引

加20分

军人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

《革命烈士证明书》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二类岛”、“第三类岛”、西藏自治区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下同)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等

“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

《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残疾军人证、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荣誉证书、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烈士、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材料等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仅限报考广东华侨中学

父母或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回国定居材料或护照、他国长期居留证件等(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加10分

残疾军人

考生本人的残疾军人证

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

公安英模奖励证书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伤残人民警察证》

学业考试当年5月31日前9年内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在穗人民警察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工作材料

少数民族学生

通过采集的身份证信息核验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相应材料

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

户口簿

加5分

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以及纯二女计生户的女孩,报考户籍所在地区所办高中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3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的精神,此处的“农业户口”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前为“农业户口”。)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

三等功荣誉证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及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及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复退军人子女

复退军人证件

复员退伍军人

考生本人的复退军人证件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等相应材料

台胞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外交护照等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之外其他学校

父母或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回国定居材料或护照、他国长期居留证件等(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注:1.享受上述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后的总分数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2.上述各类加分或优先录取条款中,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

3.上述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转〔2014〕33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为准。

4.上述有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规定,以《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消〔2020〕8号)规定为准。

5.上述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待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准。

6.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投档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各项加分或优先录取。

7.以上各项材料或证件须提交原件核验。出具父母证件的还需提供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及父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8.其他特殊情况由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二十八、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如何进行审核?

答:现役军人子女的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由各报名点初审,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和证件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5月22日前上交市招考办,再由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复退军人子女的资格审核,由报名点初审,区招考办复审。

二十九、什么是“三侨生”?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

三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如何界定?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规定,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原则上其每名子女在2020年-2022年享受一次入学升学优待;表现特别突出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各地可视情延长优待时间。根据《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驻穗部队中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参照执行。

三十一、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对居住证有何要求?

答: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必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审核期间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即予以认可。

三十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对学籍有何要求?

答:具有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三十三、往届随迁子女可否报考公办高中?

答:不可以。往届随迁子女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十四、父母一方是广州户籍的,其条件能否计入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核条件?

答:不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必须由非广州户籍的一方提供。

三十五、父母双方都是广州户籍,考生是非广州户籍的,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吗?

答:不可以。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十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可以在我市升学吗,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答: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继续升学,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三十七、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系统重新申请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吗?

答:需要。如考生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未通过,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系统在资格申报-非户籍生升学资格栏目,选择“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选项进行申报。不重新申报的不纳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

三十八、如何申请宏志生资格?

答:家庭贫困的考生可在网上申报宏志生资格,准确填写相关扶贫证件信息。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或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等各类有效证件之一的考生,其宏志生资格由市招考办共享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进行审核。持本省外市扶贫证件的考生宏志生资格,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复核。

三十九、具有宏志生资格的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根据相关学校招收宏志生规定,符合宏志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宏志生被录取后,可享受免学杂费等相应资助,具体招生学校以《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另行印发)公布为准,资助标准以相应学校解释为准。

四十、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提出申请,填写获奖信息。届时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再次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

四十一、如何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个人信箱或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四十二、对资格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如何申请复审?

答: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考生应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及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材料,提交报名点申请复审。

咨询指引

四十三、我市中考各级招考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广州市招考办

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3楼服务大厅

83861859

荔湾区招考办

荔湾区多宝路58号(荔湾区教育局附楼509室)

81957623、81949997

越秀区招考办

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4楼

87678002

海珠区招考办

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办公楼二楼203室

84479902

天河区招考办

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02室

38622793

白云区招考办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

86367165、86376815

黄埔区招考办

广州科学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208室

82116639

番禺区招考办

番禺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29室

84644565

84641650(体育考试)

花都区招考办

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区政府综合楼七楼

36898748

南沙区招考办

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一楼

39050023

从化区招考办

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87930461

增城区招考办

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街西四巷1号

82720626

四十四、我市中考指定可采集上传照片的相馆有哪些?

序号

摄像点名称

所在区

具体地址

咨询电话

1

美丽岛数码冲印

荔湾区

中山八路周门街2号正对面

81937265

2

洁明照相器材商店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之8铺

83187895

3

宝达数码摄影公司(东华东)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69号

37637979

4

秀丽天地数码冲印店

越秀区

越华路116号之八

86307280

5

高清数码冲印坊

海珠区

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跃进新村二巷4号 高清数码(金雅相馆)

84326388

6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海珠区

海珠区海联路25号2楼209

84170241转601、603

7

艾肯数码影像中心

天河区

天河区龙口西路371号穗园小区正门对面

38492289
1371083****

8

广州市天河区天平远方君怡设计影楼

天河区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路30号天平架广告城B1002档,(远方冲印中心)地铁6号线天平架站B出口直行(A出口马路斜对面)

87798324
1390305****

9

莉莉数码冲印

白云区

白云区黄石西路8号(馨雅居旁)莉莉照相

36381139

10

秀艳照相店

白云区

白云区人和镇同升市场路口

86450432

11

云山照相馆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同市场159号

37378465
1866563****

12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高雅婚纱影楼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大道南一排19栋105号

87449552

13

明珠彩扩部

黄埔区

黄埔区石化路156号(沃尔玛对面石化桥下)

32398006

14

影友数码工作室

黄埔区

黄埔区青年路133号,第二分店:开创大道北3356号(万科新里程A114铺),第三分店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万科东荟城东荟二街23号 电话13828493492

82220584
62260095

15

六菱彩快印店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市桥德胜路48号首层

84615753
1300510****

16

黎昌明照相馆

番禺区

番禺市桥德胜路70号

84622779

17

番禺市桥东风照相馆

番禺区

番禺市桥光明南路光南街45号(即大南小区精品街)

84822710
84834646

18

新华顺强摄影冲印服务部

花都区

花都区新华镇花城路72号之8与宝华路交汇处交通亭(红绿灯旁)

86820155

19

新华艺康摄影冲印专业店

花都区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61号之16

86820607  

1379809****

20

缤纷摄影

花都区

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58-4号(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对面)

86802122

21

朗日激光冲印店

花都区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钻石花苑门口

36991220

22

欧美艺术摄影部

南沙区

南沙区金洲裕兴花园5号楼首层(裕和街68-70号)

84681396

23

尚色数码影像馆

南沙区

南沙区黄阁镇麒龙中路47号(红日照相馆)

1331881****

24

从化街口金色冲印

从化区

从化区街口街中田路124号

87932348

25

超想象数码摄影社

增城区

荔城街新城大道丽江国际花园商业街37号

82629611

26

成丰照相馆

增城区

增城区荔城街城丰路32号

82639841

27

丹荔照像馆

增城区

增江街东桥东路12号

82722991

28

广州市增城同心照相馆

增城区

增城荔城街沙园中路10号111铺

1366002****

注:考生可选择上述任一相馆拍摄照片或自行拍摄后网上上传照片。

四十五、如何及时获取中考有关信息?

答:考生可访问我办官方网站“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关注“广州招考”官方微博和微信,及时获取我市中考工作最新安排及信息。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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