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为做好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审核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移审核的内容
成绩转移审核是指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也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以及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出我省的审核工作。我省户籍考生在省内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成绩,不需办理成绩转移手续。
二、成绩转入审核
(一)考生网上提出申请。12月1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 (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考试招生”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入”)。各区招考办和有关中学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已在网上申请成绩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在2018年1月1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区招考办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招考办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下同)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区招考办应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
(三)区招考办初审并上报材料。各区招考办在2018年1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务必确认考生已将全部科目成绩转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1。在2018年1月10日前将本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市招办高考科,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转入流程详见附件2。
三、成绩转出审核
成绩转出由省考试院直接审核。申请成绩转出我省的考生在网上(网址:http://www.ecogd.edu.cn/xyspzc,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考试招生”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出”)提交申请后,直接与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联系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省考试院中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921。转出流程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关系广大考生的切实利益。各区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18年的成绩转移审核工作。
附件: 1.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转换表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办理
流程
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出办理流程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等级转换表
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或等级
|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
1. A;
2.优秀、优;
3.85分及以上(百分制)
| A |
1.B;
2.良好、良;
3.70分-84分(百分制)
| B |
1.C;
2.及格、合格;
3.50分-69分(百分制)
| C |
1.D(及格或合格);
2.不合格、不及格,但考试成绩在25分(百分制)以上;
3.25分-49分(百分制)
| D |
注:1.只认可本省户籍考生在外省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期间,参加由就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2.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含补考)的,可取其最好成绩;
3.考试成绩同时以分数和等级呈现的,以等级为准;
4.考试成绩在24分(百分制)以下,或成绩等级为不合格、不及格且没有具体考试成绩的,无等级。
附件2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转入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已有外省成绩回广东参加高考的考生)
附件3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转出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回户籍省份参加高考的外省户籍考生)
注:考生若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就读学校找回,或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进行密码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