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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3-07-09 17:18:2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和《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23〕13号)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控制线”)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

  (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45分。

  (二)以降序排列在报考总人数9%位置(去尾取整)的考生成绩715分作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普通高中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675分、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635分、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595分、第五梯度投档控制线555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45分。

  (三)第三批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为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635分;如学校(校区)上一年第三批次招生在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未完成本校(校区)招生计划,则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595分。

  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控制线

  (一)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65分。

  (二)中职学校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45分;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中职学校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505分、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465分(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425分……依此类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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