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文件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4-08-20 16:46:19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4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定于8月27日至9月7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预报名时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

  (二)正式报名时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

  (三)考生报考时间:9月3日14:00至9月6日17:00。

  缴费时间:9月4日10:00至9月7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广州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别提示: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一)新生报名

  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新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栏目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及相片采集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注意:请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台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

  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4)。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报名事项提醒:

  (1)预报名时,请正确填写并详细检查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人脸识别不通过。

  (2)相片人脸识别时,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

  (3)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栏目,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要求的相片后等待审核。

  (4)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8月31日17:00前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5)进行正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正式报名时考生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栏目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功能找回。

  考生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

  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次报考多门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但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只要报考费网上缴纳成功,则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

  3.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

  (1)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对外办事大厅自考窗口办理。

  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4.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居住证;军人、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6),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12月上旬公布,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通知考生(按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一经发送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收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送达。

  八、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及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及广州招考网(网址:http://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2024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2024年10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

  3.2024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5.广州市自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无法线上报名的考生)

  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1-6.zip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