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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0-01-05 01:56: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粤考院〔2009429

 

关于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

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音乐术科考试考生入场和提前出场的时间规定

1 16 下午13:55考生开始进入试室,14:1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14:15开始分发试卷,14:22开始播放光盘进行试听,14:25正式开始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视唱练耳(笔试)部分结束时,将会有“视唱练耳(笔试)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在播放光盘中间不能暂停播放,不能将光盘倒回开头处。视唱练耳(笔试)部分结束时,视唱练耳(笔试)试卷由监考员回收。考生开始作答乐理的试题,163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室。

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的视唱练耳(笔试)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起始时进行,不得移至后半段时间进行。

二、关于听力设备的测试及保障

1 14 前广州市招生办公室一定要做好各考场、各试室听力设备的测试运行工作,组织音乐教师、学生代表及技术人员进行试听,将听力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各考场要配备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确保听力设备正常运行;要确保电力的供应;要配备相应的音乐教师;播音室必须有人监听,以便出现间断时能及时调整;播音声源及考场附近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禁止有任何噪音干扰。

三、关于监考员、巡考员的有关规定

考试前30分钟(即1355分),监考员组织考生进入试室;开考前15分钟(即1410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开考前10分钟(即1415分)开始分发试卷。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设备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它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试室内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试室。开考40分钟后,开始核对每位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及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监考员除了在《点名卡》上将缺考生缺考标记用2B铅笔在“□”涂满涂黑外不得在《点名卡》上写任何东西。

四、关于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的视唱练耳(笔试)考试监听工作的规定

各考场要建立监听制度,每个考场必须设立三人以上监听人员小组,由至少2名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中级职称以上的音乐教师和1名播放听力设备的技术人员组成。监听人员负责音乐术科视唱练耳(笔试)考试全过程的监听工作。监听人员在播音室进行监听,监听内容主要是监听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播放设备、光盘的播放效果和质量,甄别播放效果对考生答题的影响情况,不涉及考试的内容。监听过程如发现听力光盘无声音或不清晰,应及时作出判断并报考场主考处理。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期间,监听人员可启用考场备用卷,对照听力试题进行监听。考试期间,考试试卷按“绝密”级进行管理,不得外泄,监听人员不得答题。视唱练耳(笔试)考试结束后,监听人员按《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音乐视唱练耳(笔试)考试监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要求填写,并签名确认。考试期间,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播放室必须安排监察人员负责监督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播放过程。

五、考生考试时的考务规定

1、考生要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

2、准确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

3、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4、规范填写答案。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字体务必端正、清楚。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题题号,其答案无效。

5、保持答题卡清洁。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清洁,不能折叠、弄皱和损坏答题卡,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6、严禁考生带走答题卡、试卷。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按页码从小到大顺好,然后将答卷反扣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关于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期间,不允许做其它部分试题的规定

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它部分的试题。视唱练耳(笔试)部分结束后(即播出“视唱练耳(笔试)部分到此结束”后),考生方可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否则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规定处理。

七、关于视唱练耳(笔试)考试进行时偶发事件的处理

视唱练耳(笔试)考试发生偶发事件时,请及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视唱练耳(笔试)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视唱练耳(笔试)考试进行中途,听力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及时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重新放音时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问题的,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并在此期间内积极想办法解决,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进行视唱练耳(笔试)部分考试,并在视唱练耳(笔试)考试前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对于偶发事件,考场应及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其中有问题的光盘应单独注明、封存,考后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查。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统一指令

2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3、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视唱练耳(笔试)考试监听情况登记表

42010年音乐术科(练耳、乐理)统考时间表

     5、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下载详见附件1-5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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