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粤招办普〔2008〕111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
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
为了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以下简称小语种招生)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各中学,做好宣传工作,并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346)的要求,组织参加小语种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普通高考网上报名。
小语种招生考试工作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核对有关试点高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数据后,将于6月初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须及时督促考生所在的中学公示相应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试点高校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系统”办理小语种考生的录取手续后,考生可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种查询方式查询录取信息。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6号)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主题词:转发 教育 考试 招生 通知
抄送:省招生委员会各委员,教育厅厅领导。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教育部司局函件
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
(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0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以下简称小语种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有关高等学校要切实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小语种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规范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强化招生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加强对重点工作环节、重要工作岗位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小语种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科学。
一、招生方式
1.2009年,25所试点高校(见附件)小语种招生可面向有关中学继续开展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及单独录取工作,其中在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招收学生,仅限定在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生源范围内;试点高校小语种招生也可在参加全国统考生源范围内试点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试点高校应在保障正常开展小语种教学前提下,在本校招生章程中说明小语种专业教学及毕业生就业等特殊要求,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招收北京市生源按照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小语种招生计划纳入经国家核定的招生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
3.经过1至2年试点,有关高校的小语种招生要逐步过渡到在参加全国统考生源范围内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二、报名考试
1.报考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试点高校应于
3.小语种招生考试须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组织考试工作的,须报我司备案后方可实施,但时间不得早于
三、录取
1.试点高校须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考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教学司〔2005〕13号)有关信息管理要求及数据库报送格式(见教学司〔2005〕13号文件附件四)要求,标注考生录取类型,于
2.省级招办核对有关试点高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数据后,须在本省(区、市)招生信息网络平台及生源所在中学公示相应名单。省级招办须于
3.统考录取期间,试点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按小语种录取数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试点高校应根据省级招办寄送的录取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被试点高校录取为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英语专业。
5.各省级招办和试点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公示及申诉渠道,确保考生可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四、其他
1.对违反本通知要求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的试点高校,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通报。
2.对在小语种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试点高校须取消其当年小语种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件:2009年小语种招生试点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小语种招生试点高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南开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浙江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川外语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