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广州市普通高考借考及挂读生办理办法
2004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从今年起我市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为了保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把我市普通高考借考生及挂读生办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
办理日期和地点
2004年2月6日—12日。市属各区、县级市招考办。
二、办理条件和手续
1、省内非广州市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在广州招考网下载并填写《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借考申请表》(网址:www.gzzk.com.cn,该表同时可在各区、县级市招生办索取),考生在借读学校加具意见后,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核。审核后的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由借读学校放进考生档案;报名时借读学校负责输入该考生户籍地地级市名称。
2、在省外读书的广州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回本市参加高考,凭就读学校证明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3、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就读的广州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需跨市报考的,持就读学校证明及户口簿到学籍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借考手续,无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借考手续。
4、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户籍的考生无须办理借考手续。
5、广州市户籍的挂读生原则上回学籍学校报名。确实要在挂读学校报名的则由挂读学校负责输入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名称。
6、就读于各补习学校的省内非广州户籍生由补习学校集中办理借考手续。
附件: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申请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申请表
编号:
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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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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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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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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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区(街)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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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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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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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借考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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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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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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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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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考
区、县
级市
招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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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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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毕业学校负责将考生户口所在地级市名称录入该考生电子档案,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作建档用,一份交区招办备查。
2、编号为区县码(2位)+流水号(3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