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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4-01-22 23:36:31 信息来源:广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制定《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考试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

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以下称《省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以下称《市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和正确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性质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基本依据。广州市中考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省实施意见》和《市实施意见》规定,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8个科目属于录取计分科目。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2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适用对象为2024—2026年广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

  (二)考试内容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命题,坚持以学定考,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试题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实质与核心,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为考试内容,合理确定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探究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试题比例。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在真实情境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各科目的考试时长、容量、难度和试题结构,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试题,杜绝偏题、怪题。

  (三)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4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英语实行闭卷笔试和听说能力考试;物理和化学2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全部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考试时间

  2024—2026年考试日期与广东省统一命题中考日期相同,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中考时间安排中的日期为准,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成绩呈现和使用

  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

  (六)成绩认定及有效期

  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招生录取计入总分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在非广州市取得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不办理转入。

  三、考试实施

  录取计分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一)考试命题

  根据《省实施意见》规定,广州市中考继续试行自主命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命题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命题程序,完善命题技术规范,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开展命题质量评估,不断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强化试题政治性审查,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并完善命题专家人才库,明确“入库”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命题人员培养和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命题队伍。各区教育局、初中学校、高中学校要积极支持市统一抽调优秀教师参加中考命题工作。

  (二)考务组织

  各区要根据本区初中学校分布及考生规模,综合考虑交通便利、环境治理、医疗保障等因素,合理设定考点数量及位置。新设考点向区提出书面申请,区初审汇总后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考试实施程序等工作。强化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试题、答题卡在启用前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管理,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残疾考生参加笔试考试可向报名点书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市招考办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合理便利。

  (三)考试评卷

  录取计分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评卷工作相关规定,确保评卷质量和公平公正。市招考办负责评卷工作组织管理;市教育研究院负责制定评分参考和评分细则、评卷员选聘和培训;评卷点按要求做好评卷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部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考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中考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强化条件保障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严格落实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加强中考结果的研究分析与教学反馈;加强师资配备及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提高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力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考点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考试条件,营造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考试管理

  严禁干涉学生参加中考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中职学校不得招收未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规范考务组织管理,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严格规范成绩发布,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更加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2.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试卷结构

  附件1-2.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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