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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情况的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8-06-20 03:26: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根据《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和《广州市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现将各考点查处的201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请转发至有关中学,并通知有关考生。


附件:201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规情况通报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201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违规情况通报表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

科目

违纪事实

处理意见

1

胡晟宇

0113800064

广州市番禺区北师大南奥实验学校

英语

听说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手机)进入考场

扣除听说考试

成绩的30%

2

侯伟亮

0104400008

广州市越秀区雄鹰学校

物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物理科使用计算器)

扣除该科考试

成绩的30%

3

李自乐

0106750054

天河区新都学校

物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物理科使用计算器)

扣除该科考试

成绩的30%

4

肖正杨

0106750070

天河区新都学校

物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物理科使用计算器)

扣除该科考试

成绩的30%

5

关剑锋

0113660068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番禺校区)

数学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手机)进入考场

扣除该科考试

成绩的30%

6

汤韵思

0114260128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中学

物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物理科使用计算器)

扣除该科考试

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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