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8号)有关要求,现将广州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保留至2024年8月3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办(联系电话:020-83868062)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考生名单
2.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
3.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4.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名单
5.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