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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英合作剑桥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0-12-10 17:16:09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报名点、助学单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现对我市2018年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证书考试项目前参加考试并通过指定课程的考生发放中英合作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查询

  考生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ID:gzszkb),在主页面底部选择“便民服务”,点击“招考查询”-“中英合作证书”,输入个人信息查询是否有证书以及领取的时间地点。发放点为考生最后一次报考中英合作剑桥证书考试的报名点,各发放点地址与发放时间详见附件1。

  二、证书领取时间

  证书领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2020年12月21-25日、12月28-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证书查询系统显示的为准。

  第二阶段为2021年3月22-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实行预约制。请于2021年3月1-10日登录相应网址(网址见证书查询系统)进行预约,逾期未预约的,视为放弃领取。

  逾期不领取证书的,我办及发放点不负保管责任。

  三、领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发放点指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签领证书。集体单位的考生,请先联系自己的老师,确定是否已由老师集体领取。

  (二)中英合作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下发的证书有六类,分别是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证书与指定课程的对应表详见附件2。

  (四)本次仅面向截至2018年5月参加过考试且未统一组织发放过证书的考生,2018年5月前已组织过证书发放但因考生本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的,本次不再发放证书。

  (五)领取证书时须佩戴口罩、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进入广东财经大学校园需备案,如第一阶段需前往该发放点领取证书,请于12月14-18日登录https://wj.qq.com/s2/7666467/4dbf/进行预约,以便安排入校。


  附件:1.2020年中英合作证书发放点一览表

  2.中英合作课程与证书对应表

  附件1-2.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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