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关于划定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飞行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民航人发〔2013〕66号)的有关精神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的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现确定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科类总分 524 分(英语单科90分),文科类总分530 分(英语单科90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科飞行技术专业在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科类总分 498 分(英语单科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