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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7-09-26 02:01:01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为使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就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信息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须于2017年10月27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是否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等。要特别提醒学生,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须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信息有误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各毕业学校同时要对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本校完整3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情况进行摸查核实,并于11月17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学籍的核查、整理工作。

(二)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应积极协调本区学籍管理部门认真完成学籍梳理工作,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和完整性。

二、采集身份证信息

(一)我市中考考生须凭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督促尚未办理身份证、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或换领身份证,并告知非广州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凡欲申报随迁子女资格的,采集学生身份证的同时还需一并采集父母的身份证信息,父母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各区在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数据核验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20日至12月8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简称“中考服务平台”)完成本区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中考服务平台”的“使用说明”栏目)。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集中地设置身份证采集点,确保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各初中毕业学校按班级收集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身份证,对于申请随迁子女资格的借读生,一并收集父母的身份证,到区指定的采集点采集身份证信息,对收集的身份证应尽快完成采集并及时发还学生。

2.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户籍情况和“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供的学籍数据以及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对考生可报考范围进行自动设定。如考生身份证提取的信息与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则按我办通过公安户籍部门核准的户籍地设定其报考范围。考生身份证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其身份证信息以正式报名时重新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3.各初中毕业学校在学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资料打印”栏目打印本校考生“201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逐一发放给学生核对各项信息,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学籍信息公示表,于12月29日前在学校完成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的宣传指引,可使用上年相关文件对学生和家长做好各类考生报考范围、随迁子女、指标考生等政策的解读。重点对异地借读生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指引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尽早按文件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材料,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区招考办(基教科)要认真组织本区初中毕业学校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各毕业学校须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到全体毕业生,为2018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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