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1-04-14 15:45:39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4月15日公布,现将考生成绩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公布。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网上公布的考生成绩为在各科合格线基础上进行转换的报告分,报告分满分12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考生申请成绩复查

  我市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网上查询的成绩分数打印件,于4月15日至2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按复查科目逐行填写《2021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分登记表》(附件2),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区汇总上报

  各区招考办于4月29日上午下班前,汇总本考区考生成绩复查申请数据并填写附件2盖章扫描版连同电子版发送至我办社考科邮箱:505615326@qq.com。文件命名格式:考区—年月日,例如:广州(越秀)—20210415。我办合并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成绩复查结果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招考办。对复查后成绩有变更的考生,由区招考办通知考生,复查后成绩无变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NTCE笔试成绩复查受理部门联系方式.docx

     2.2021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分登记表.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