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业务 > 文件通知
关于200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9-03-30 06:53: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粤考院〔2009〕109号

关于200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9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22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09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名称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名称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

5

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6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2662

植物生理学

9

6141

电力销售与管理

10

8236

数学分析续论

11

8237

复变函数论

12

8238

初等数论

13

8275

工程数学(B

14

8331

场论与线性代数

15

8334

数学物理方法

16

8462

数学分析(一)(B

17

8464

数学分析(三)(B

18

8466

高等代数(二)(B

19

8468

小学数学教育学

20

8471

解析几何(B

21

8489

近世代数(B

22

849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