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广州市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
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
各助学机构:
广州市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收表、集中发证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工作将于12月15-19日进行,考生届时可个人或由助学机构集体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助学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州市招考办缴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提醒:本通知只适合助学机构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考生,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请到各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时间
1、毕业登记 12月15—18日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集体上网申请。
2、毕业初审 12月17--19日到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进行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见附表。
附件:广州市2009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广州市2009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
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
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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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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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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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集体上网申请毕业登记, 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
8:30中山大学 10:00广州中成软件技术培训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11:00广东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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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华南农业大学 10:00广东农业干部管理学校、广东林业学校、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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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博导教育机构 9:30达德教育集团、职能自考、通用自考 10:30广东现代管理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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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机构到市考办校对毕业生名单及数量、盖章、上交毕业登记材料等工作,时间安排是:22日:17日、18日上午办理毕业初审的助学机构;23日: 18日下午、19日办理毕业初审的助学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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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14:30 华南师范大学 15:30 广东女子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学院 16:30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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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15:3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成人教育中心、广外南国商学院 16:00广东商学院、广东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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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珠江管理专修学院 15:30、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达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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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各助学机构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毕业初审,以避免排队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