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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1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0-12-10 09:21: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广州市201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

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

各助学机构:

广州市201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收表、集中发证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初审工作将于12月1618日进行,考生于初审前可个人或由助学机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stegd.edu.cn/selfec 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助学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州市招考办缴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提醒:本通知只适合助学机构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考生,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请到各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打开链接)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时间

1、毕业登记 121518日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上网申请。

2、毕业初审 1216--18日到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进行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附件一:广州市2010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

附件二:自学考试(集体办理)申请毕业须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广州市2010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

 

 

1215-18

1216

1217

1218

122224

 

 

 

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帮助考生上网申请毕业登记,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8:30中山大学、广州中成软件技术培训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10:30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8:30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1000广东农业干部管理学校、广东林业学校、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海珠升大教育服务部

 

 

8:30博导教育机构

1030广东现代管理专修学院、北达专修学院、职能自考辅导学校

 

 

 

  

 

 

助学机构到市考办校对毕业生名单及数量、盖章、上交毕业登记材料等工作,时间安排是:22日(16日办理毕业初审的助学机构);23日( 17日办理毕业初审的助学机构);24日(18日办理毕业初审的助学机构)。

 

 1430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商学院、广东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5:30广东行政学院、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4:3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15:3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立自考、广外南国商学院

1600广东女子职业学院、白云学院

 

14:30达德教育集团、私立华联学院

1600通用自考辅导学校

备注:请各助学机构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毕业初审,以避免排队等候。

附件二:自学考试(集体办理)申请毕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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