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业务 > 文件通知
关于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3-07-04 09:49:00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关于2013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另《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代码:02185),要求考生需携带如下工具:计算器及直尺、圆规、量角器等工具。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3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 6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3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0

11503

组合数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