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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3-10-24 07:58: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

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我省2014年1月自学考试定于1月11-1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3〕33号)(见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4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考方式

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网址:www.gzzk.cn)报考或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我市自学考试社会报考点(见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互联网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三、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报考时间:2013年11月10-20日。

(二)报名点现场报考时间:2013年11月17-18日。

四、有关要求

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报考。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14年1月我省自学考试、但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请于11月16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www.gzzk.cn/gzzk/zxkbmbk/201703/18888.shtml)。考生须及时登录我办考生照片信息管理系统(http://zikao.gzzk.cn)对本人照片进行确认(若不确认将无法报考),待确认成功后1-2个工作日,才能报考课程。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五、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

六、其他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报考期间到各报考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附件:1.关于公布2014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请点击查看)

2.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报考点一览表(请点击查看)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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