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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4-12-18 09:47:00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各地市考办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期自考的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4

高等代数(一)

5

02002

数学分析(二)

6

02005

常微分方程

7

02011

复变函数论

8

02014

微分几何

9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10

02198

线性代数

11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13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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