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委〔2006〕31号
关于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中山大学:
为适应我省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层次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求,决定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二、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国家承认的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报考。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是为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在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98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79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开考方式与报名报考方法
本专业面向社会开考。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专业课程设置特点,由中山大学负责助学辅导及实践性课程考核组织工作。
考生报名报考时按照省考委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及要求,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或通过互联网、电话报名报考。报名报考时必须按照规定缴交报名报考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全国考委负责审批专业考试计划;本专业全部课程由全国考委统一编制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自学考试教材,组织命题。
省考委负责公布专业考试计划;统一组织全省的考试和评卷;管理考籍;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各项工作。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报考,协助开展考务组织、考籍管理,协助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中山大学在省考委的指导下,开展助学活动、宣传和发动工作;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组织实践课程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要坚持办考与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的原则,有关课程的命题教师不得参与该课程的助学辅导。
六、专业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课程设置见附件。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每年开考4次,考试时间定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本专业全部笔试课程的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统一安排,首次开考时间为2007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由省考委统一公布。
附件: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二、2007年4月、7月、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通知
抄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广东省考试中心办公室
附件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满足全国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层次专业的需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为统一考试标准,建立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并与现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是为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在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98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79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适应公检法司等工作部门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符合对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其他要求。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B030117 )
类型
序号
|
课程
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必考
|
笔试
|
003
|
5677
|
法理学
|
7
|
必考
|
笔试
|
004
|
5679
|
宪法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05
|
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必考
|
笔试
|
006
|
0245
|
刑法学
|
7
|
必考
|
笔试
|
007
|
0242
|
民法学
|
7
|
必考
|
笔试
|
008
|
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09
|
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10
|
0261
|
行政法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11
|
0244
|
经济法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012
|
0247
|
国际法
|
6
|
必考
|
笔试
|
013
|
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014
|
0249
|
国际私法
|
4
|
必考
|
笔试
|
015
|
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16
|
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必考
|
笔试
|
017
|
0230
|
合同法
|
5
|
必考
|
笔试
|
018
|
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考核
|
101
|
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
|
笔试
|
102
|
0227
|
公司法
|
4
|
选考
|
笔试
|
103
|
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选考
|
笔试
|
104
|
0167
|
劳动法
|
4
|
选考
|
笔试
|
105
|
5678
|
金融法
|
4
|
选考
|
笔试
|
106
|
5562
|
法律职业道德
|
3
|
选考
|
笔试
|
107
|
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选考
|
笔试
|
108
|
0233
|
税法
|
3
|
选考
|
笔试
|
109
|
0257
|
票据法
|
3
|
选考
|
笔试
|
110
|
0258
|
保险法
|
3
|
选考
|
笔试
|
111
|
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3
|
选考
|
笔试
|
112
|
0169
|
房地产法
|
3
|
选考
|
笔试
|
113
|
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选考
|
笔试
|
114
|
0265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4
|
选考
|
笔试
|
115
|
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选考
|
笔试
|
毕业要求: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018),累计79学分;
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五、课程说明与指定用书
本专业除《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外,其他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一门选考课程。本课程是法律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内容之一。本课程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法律工作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从职业道德方面阐述对法律工作者的一系列基本的道德规范。
参考书目:《律师执业概论》,陈卫东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专业课程使用教材一览表
课程
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教材名称
|
编著者
|
出版社及版次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罗正楷
|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卫兴华
|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0015
|
英语(二)
|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
高远
|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
5677
|
法理学
|
法理学
|
沈宗灵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
5679
|
宪法学
|
宪法学
|
魏定仁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
0223
|
中国法制史
|
中国法制史
|
段秋关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0245
|
刑法学
|
刑法学
|
张明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
0242
|
民法学
|
民法学
|
郭明瑞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王国枢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民事诉讼法学
|
江伟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0261
|
行政法学
|
行政法学
|
罗豪才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244
|
经济法概论
|
经济法概论
|
张守文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247
|
国际法
|
国际法
|
端木正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陈安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249
|
国际私法
|
国际私法
|
李双元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金瑞林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0226
|
知识产权法
|
知识产权法
|
吴汉东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0230
|
合同法
|
合同法
|
王利明
崔建远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0227
|
公司法
|
公司法
|
顾功耘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5680
|
婚姻家庭法
|
婚姻家庭法(一)
|
杨大文
马忆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
0167
|
劳动法
|
劳动法学
|
贾俊玲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5678
|
金融法
|
金融法
|
吴志攀
|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
5562
|
法律职业道德
|
待全国考办定
|
|
|
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法律文书写作
|
宁致远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
0233
|
税法
|
税法
|
严振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
0257
|
票据法
|
票据法
|
付鼎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
0258
|
保险法
|
保险法
|
覃有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
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陈光中、
李春霖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
0169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法
|
程信和、
刘国臻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
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杨鹤皋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
0265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张宏生、
谷春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
0263
|
外国法制史
|
外国法制史
|
由嵘、
胡大展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
附件二:
2007年4月、7月、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2007年4月:
专业代码及名称
|
|
|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
B030117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0015
|
英语(二)
()
|
5677
|
法理学
|
法律(独立本科段)
|
5679宪法学
|
宪法学
|
0245
|
刑法学
|
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0226
|
知识产权法
|
|
0247
|
国际法
|
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0167
|
劳动法
|
0233
|
税法
|
|
0249
|
国际私法
|
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0258
|
保险法
|
|
|
|
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0265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
|
|
|
2007年7月:
专业代码及名称
|
|
|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
B030117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0015
|
英语(二)
()
|
5677
|
法理学
|
法律(独立本科段)
|
|
|
0245
|
刑法学
|
|
|
|
|
2007年10月:
专业代码及名称
|
|
|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课程
|
上午8:30-11:00
|
课程
|
下午14:00-16:30
|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代号
|
|||||
B030117
|
0242
|
民法学
|
0223
|
中国法制史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法律(独立本科段)
|
0015
|
英语(二)
|
0261
|
行政法学
|
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0244
|
经济法概论
|
|
0230
|
合同法
|
0227
|
公司法
|
5680
|
婚姻家庭法
|
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5678
|
金融法
|
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0263
|
外国法制史
|
0169
|
房地产法
|
|
|
|
0257
|
票据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