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办〔2007〕2号
关于补充说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调整课程后毕业条件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自考办:
粤考办〔2006〕5号《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的通知》,按(考委办函[2006]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调整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30103)中的有关课程,课程调整后,该专业的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6门且不低于80学分,课程设置为必考课16门80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调整 通知
抄送: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广东省考试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