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办〔2006〕5号
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考委办函[2006]13号)转发你们。根据该函精神,从2007年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30103)中的有关课程,具体内容按全国考委办函[2006]13号(附件一)函的规定执行,原课程与调整后课程的顶替关系见附件二。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上述课程调整和调整后课程顶替的有关规定。
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
二、课程调整顶替表
主题词:转发 教育 自学考试 通知
抄送: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二:
课程调整顶替表
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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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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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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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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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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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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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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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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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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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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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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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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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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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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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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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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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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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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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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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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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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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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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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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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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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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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