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委〔2007〕22号
关于200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等五个
专业考生执行专业考试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考委[2006]1号)精神,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等五个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粤考委〔2006〕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从2007年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8070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702)、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709)、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2208)五个专业考试计划。但由于全国考办2008年对上述专业未能全部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考试,以致这些专业的考生无法全部按调整后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考试,经研究,决定上述5个专业考生在2008年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时作如下规定:
一、计算机及应用(专科,专业代码:A080701)、计算机及
应用(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702)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代码:A082207)三个专业的考生,从2008年开始,按27号文规定的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顶替后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二、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709)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2208)两个专业的考生,已取得调整前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或者,按27号文和粤考办〔2007〕5号文规定的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顶替后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三、27号文中规定的上述5个专业课程调整顶替关系,只能用原课程顶替调整后课程,不能用调整后课程顶替原课程。
四、上述5个专业的考生可按本人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公布2008年4月和10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07]242号)公布的考试安排,选择合适的课程进行考试。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