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委〔2008〕1号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为适应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具体规定如下:
一、课程和使用教材调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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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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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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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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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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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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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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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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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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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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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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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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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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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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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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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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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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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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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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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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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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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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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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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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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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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取得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合格成绩的,可顶替国际经济法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246)。
三、凡涉及该课程的专业,港澳生毕业学分要求作相应调整。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考生及时了解以上调整信息。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课程 调整 通知
抄送: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
核局,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